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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人民医院 2020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体检递补公告

来源:admin 日期:2020-11-08 11:30

      根据体检实际情况,此次体检有10名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本次体检(其中:临床护理4人,临床科室2人,收费室2人,信息科1人,医学装备科1人),有7名考生体检不合格(临床护理4人,临床科室2人,检验科1人),共计17名。结合《鲁山县人民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笔试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递补以下人员参加体检:

 

体检递补人员名单

序号

姓  名

性别

岗位类别

岗  位

笔试成绩

加分

总成绩

1

杨儒雅

医疗

临床科室

36.5

36.5

2

李娅辉

医疗

临床科室

36

36

3

张玉龙

医疗

临床科室

35.5

35.5

4

许敬焜

医疗

临床科室

35

35

5

赵育苗

医技

检验科

46.5

46.5

6

靳亚娟

护理

临床护理

44

44

7

赵文锦

护理

临床护理

44

44

8

魏玉乐

护理

临床护理

43.5

43.5

9

潘冠升

护理

临床护理

43.5

43.5

10

刘紫蔓

护理

临床护理

43.5

43.5

11

张育培

护理

临床护理

42.5

42.5

12

高子淇

护理

临床护理

42

42

13

田永丰

护理

临床护理

42

42

14

郭晓晴

护理

临床护理

42

42

15

戴川博

信息

信息科

62.5

62.5

16

宋炎楷

财务科

收费室

54

54

17

霍君笑

财务科

收费室

53.5

53.5

      一.体检事项:

            1.体检日期:2020年11月9日

            2.体检医院:临时通知。

            3.集合时间、地点:2020年11月9日上午7:00分在鲁山县财政局门口集合统一前去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

            4.集合地址:墨公路与顺城路交叉口东北角。

            5.凭笔试通知单、身份证参加体检。

            6.空腹体检,晚上12:00以后不能进食,不能饮水。

            7.体检时要服从带队人员指挥,有序依次到相关科室参加体检。漏检者,后果自负。

            8.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体检人员不需另行付费。

      二.体检标准:(见附件一)

 

      监督电话:0375——5610050

 

鲁山县人民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1月8日

 

附件一:

鲁山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体检标准

      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杂音;     

       (二)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收缩压小于140mmHg;舒张压小于90mmHg。

  第三条 血液系统疾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 慢性胰腺炎、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等严重慢性消化系统疾病,不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及肝硬化,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不合格(因工作的特殊性,须从保护病人的角度考虑)

  第八条 恶性肿瘤,不合格。

  第九条 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 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条 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4.8(小数视力0.6),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9(小数视力0.8),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彩超肝胆脾、泌尿系、女性子宫及附件(肌瘤、囊肿大于5cm)异常,不合格。

  第二十二条 孕期女性不合格。(因从保护女性生殖健康方面考虑,孕期女工不能完成岗前高强度培训及上岗后的高强度工作,故把孕期女性列为不合格)

  第二十三条 肢体残缺、脏器缺如者,不合格。

  第二十四条 身高:男性1.65m以上(含1.65m),女性1.55m以上(含1.55m),合格。

  第二十五条 体重(kg)超过(身高cm-100)±30%者,不合格。

  第二十六条 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疾病,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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